欢迎访问 住房管理联播网!

当前所在: 首页 > 热点专题 > 正文

国家网络安全宣传 | 11月1日起施行!国家网信办发布重磅文件

时间:2025-10-30   作者:佚名   来源: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

  近日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《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。

  《办法》共十四条,主要对网络安全事件报告适用范围、监管职责、报告主体、报告流程、报告时限、报告内容等提出规范要求。

 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指出,为规范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,及时控制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,落实《网络安全法》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制定《国家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管理办法》,进一步规范和明确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流程和要求。

  目前,网信部门已开通12387网络安全事件报告热线、官网、微信公众号、微信小程序、邮件、传真等六类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渠道,网络运营者、社会组织和个人可通过上述渠道向网信部门报告网络安全事件。

  

  


原文链接:https://zjt.fujian.gov.cn/xxgk/gzdt/bmdt/202509/t20250915_7010120.htm
[免责声明]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,仅供学习交流使用,不构成商业目的。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,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,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。

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,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。住房管理联播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。
本网部分转载文章、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,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。
北京中环政通环保科技研究院(有限合伙)主办 | 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
联系电话:010-57028685 监督电话:1501059698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010-57028685
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
客服QQ:871104617
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 北京网络行业协会